欢迎访问东旭生财务公司官网,我们专注于中小企业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24小时热线:185-6588-6213、180-3811-2300 手机网站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185-6588-6213
    一般纳税人企业记账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发表于 2023年08月14日 浏览:
    文章导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申请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申请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需准备如下资料:
    (1)纳税人书面申请;
    (2)《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审批表》。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达到一定规模的是否一定转为一般纳税人?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财税知识
    联系我们

    深圳市东旭生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小姐
    热线:185-6588-6213
    QQ:2872846179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万众服装城万众孵化园c327

    Copyright©2014-2024   深圳市东旭生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Powered by RRZCMS  粤ICP备19107892号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185-6588-6213